基础教育方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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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幼儿教育1979年,中共贵州省委、省革委转发了《关千贯彻执行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精神的请示报告》,对我省托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办好托幼事业的重要意义。二、加强党对托幼工作...
1、关于幼儿教育
1979年,中共贵州省委、省革委转发了《关千贯彻执行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精神的请示报告》,对我省托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办好托幼事业的重要意义。二、加强党对托幼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合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托幼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三烦切实解决托幼工作的经费和保教人员工资方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间题。四』坚待“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恢复、整顿、提高各类型的托儿所、幼儿园。为了尽快适应工作重点的转移,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积极发展各种类型的托儿所、幼儿园。五』必须把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保教队伍摆到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各级卫生部门要把培养托幼机构的保育员和儿童保健人员纳入医学教育规划,争取在中等卫生学校设立儿保医士和保育专业班,各级教育部门要有计划地培训幼儿教师。1987年4月省教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把幼儿教育事业(农村主要是学前一年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中统一部署,分步落实:一、办好县级实验性幼儿园,在初等教育基本普及的地方,幼儿学前班的发展可适当加速。二、卫进一步明确办班指导思想,从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方法等方面将小学和学前班区别开来。1997年,省教委根据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贵州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幼儿园工作规程)实施办法》,对各类幼教机构的设盎抖招生、卫生保健、教育凡收费上园长及教师培训等均作了严格的规定。(2)关于义务教育1984年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普通教育和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通知》对我省中小学的发展提出了基本任务,把普及小学教育列为考核党政干部政绩的内容之一,扎扎实实抓好普及小学教育,努力提高小学教育质量。为保证教育的质董,各级政府要重视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稳定合格的教师队伍。制定规划,推动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1985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贵州省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邵对普及要求、办学条件爪检查验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内容如下:一兑学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坚待读满修业年限,并达到小学毕业程度。鉴千我省各区地理条件差异大,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为全面普及小学教育,把全省划为四类地区,各地区按照工作要求先后完成普及任务。二擂需要有师资、经费、校舍戊设备以及领导管理措施等办学条件。三、检查验收方面要求省贞也县三级成立普及初等教育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区乡,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普及初等教育证书”,合格的县由省人民政府发给“普及初等教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