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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幸福的人:教育活动的起点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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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要1学校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培养幸福完整的个人,但是反思当下的教育实践,幸福和教育的关系被严重割裂:在学校唯分数至上,知识高于一切;学生的主体地位被忽视,生命尊严得不到保障;在社会本位价值观的影响下,学生个体的价值需求被压制。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场域中,学校应该构建幸福教育的理念和教学管理模式,教师要积极发挥自己的感染带动作用,做一个幸福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学生要培养幸福能力,学会主动发现幸福、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

 培养幸福的人:教育活动的起点和归宿

 

确要1学校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培养幸福完整的个人,但是反思当下的教育实践,幸福和教育的关系被严重割裂:在学校唯分数至上,知识高于一切;学生的主体地位被忽视,生命尊严得不到保障;在社会本位价值观的影响下,学生个体的价值需求被压制。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场域中,学校应该构建幸福教育的理念和教学管理模式,教师要积极发挥自己的感染带动作用,做一个幸福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学生要培养幸福能力,学会主动发现幸福、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

    自新中国成立伊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就一直被提起,时至今日,大有燎原之势。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在为“减负”努力,但是从目前实践状况来看,中小学课业负担并没有得到切实减轻,而是越“减”越“负”。到底什么影响了“减负”政策的实施,使得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没有减轻?笔者认为,学生课业负担之所以过重,“减负”政策的实施之所以“失真”,其根本原因在于整个社会对教育目的认识的歪曲,他们仅仅看到教育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学生将来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忽略了教育最为重要也最为本真的功能:培养幸福的人。、教育是为培养幸福的人:一种应然状态   

不同的教育目的观对教育和幸福的关系有着不一样的看法。从实证主义的视角来看待教育,教育仅仅是以传授知识、培养理性人为使命,学校是一所工厂,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并机械地单方而将知识传授给学生;从功利主义视角看教育,教育就变成了一种工具,一种手段,是为受教育者未来生活做准备的一个过程,从“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话语中,我们就可以知道教育只不过是成为“人上人”的一种工具。在这种教育观的指导下,教育和幸福又怎么能有联系呢?这种教育观在当前的社会中最为常见,而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的教育实践存在着很大的误区。在以人为本的教育观的视角下,教育并不只是为了灌输刻板的知识,或单纯成为获得物质财富的一种工具,而是为了人的当下和未来的幸福。因为人在教育中不仅渴望得到知识,而且更渴望成为一个完整而丰满的人。在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结果、关注分数,而且更加要关注学生成长的过程,关注学生完整人格的培养,这种教育观应是社会所诉求的,但又是当下所缺少的。   

对幸福的理解也影响着对教育过程的体验。幸福不仅指物质、肉体上的享受,而且更是一种精神和心灵上的愉悦,是一种积极、高雅的感受。何谓幸福?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都有不同的回答,因为幸福不仅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而且更是一种主观的感受。在贫困落后的地方,对于孩子来说,有学上、有书读就是一件幸福的事。然而在条件好的地方,上好学可能才是一件幸福的事。而对同样的挫折,有些学生将其看成是通往幸福的垫脚石,而有些学生则将其看成是通往幸福的绊脚石。在康德看来,“幸福的概念是如此的模糊,以至于虽然人人都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LU从较为美好的意义上说,幸福就是能较为自由地追求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幸福教育将教育和幸福联系起来,这种教育是目的论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在这里教育是人幸福的源泉,人的幸福则是教育的目的和动力[L2J,幸福尽管不是教育或生活的唯一目的,但它是核心目的。L3J

二、当前教育活动中幸福缺失之溯因

    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培养幸福的人,但是观察当下的教育实践,幸福和教育的关系被严重隔离,这种不当教育实践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其背后有着一系列错误理念的指引,如果我们仅看到和分析这种错误的表象,而不从最深处去思考和批判指引这种不良实践出现的理念,那么幸福教育将很难真正被接受和实施。    1.“分数决定论”:知识高于一切    我国教育资源存在短缺及分布严重不均的情况,要想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必然有一定的竞争,“狭路相逢勇者胜”便是这种残酷竞争的真实写照。而且是否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关系到一个人未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所以家庭、学校及社会将中考、高考等视为改变命运的高风险考试。在这种考试“指挥棒”的指导下,学生成为考试的机器,学校成为生产产品的工厂,评价一个学生好坏就看他的考试分数,评价一所学校的好坏就看它的升学率。人性、健康、幸福在这里只是一种模糊的概念,得不到保障。    2.“主体缺失论”:生命尊严的失落    在以成人为中心的社会中,学生的主体性没有得到重视,学生成为成人的附属物。在成人的眼睛里,他们认为对的事情,学生必须遵守。他们并没有考虑其意见的接受者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有着自己思维的人,其次才是一名受教育者。每个人都有同等机会享受应得的价值和尊严,这种价值和尊严是开展其他活动的前提。在学校,学生和教师都具有主体性,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教师也应该理解学生,教师不能仅将自己看成是一个具有权威的管理者,将学生看成是一个被管理的对象,这样往往会导致侵害学生行为的发生。20121024日,浙江省温岭市发生一起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该教师仅因为“一时好玩”在幼儿园活动室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同时让另一名教师用手机拍下,之后将该视频上传到网上。L}l这种行为的发生不仅对幼儿当下的幸福造成了侵害,而且也会给其心灵造成永不可磨灭的伤痛。我们不单单要指出教师的过错,更重要的是要批评整个教育理念中存在的将学生当成物品一样的错误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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